摘要
实现城市群的生态环境协同治理是城市群发展实践中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运用社会网络分析方法,以京津冀与长三角城市群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协作治理实践为观察对象,从结构、过程与效果三个维度探索两大城市群生态环境协作治理的特征。研究发现,在主体结构上,京津冀城市群中生态环境部等在网络中占据重要地位,呈现出政府权威引导的特征;长三角城市群中各主体力量较为均衡,呈现出较为稳定的平等、协商与互动关系。在协作过程上,京津冀城市群多以应急处理为目标,主要采用行政、法律手段,采取执法检查等措施;长三角城市群则以人员技能提升和科学技术优化为目标,重点运用教育、科技手段,采取培训考核等措施。在协作效果上,两大城市群均呈现出优良天数比例与污染物指标下降的情况,但长三角城市群各项指标均优于京津冀城市群。未来不断优化协作主体、过程与效果将有助于提升生态环境协作治理效能,推动城市群可持续发展。
出处
《辽宁行政学院学报》
2022年第6期72-79,共8页
Journal of Liaoning Academy of Governance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基于包容性发展的我国城市群地方政府协作治理机制研究”(19BZZ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