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已于2022年11月3日经农业农村部第1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部长唐仁健2022年12月22日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管理,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报》
2022年第12期6-10,共5页
Gazette of the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and Rural Affair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