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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拒发高温津贴,劳动者能因此解除劳动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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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情简介2020年2月,段某入职某混凝土公司,工作岗位为搅拌车操作工。入职两年,每逢高温天气,公司都以没有先例、效益不好为由,未发高温津贴。2022年3月,段某以公司拒发高温津贴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两年的高温津贴以及经济补偿金。公司认为段某是无理取闹,不于理。官司从劳动仲裁、初级法院一直打到市中级人民法院,才最终结案。
作者 刘业林
出处 《工会信息》 2022年第23期36-37,共2页 Trade Union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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