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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不可分性在不动产登记中的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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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例案例一:甲用其名下的A、B两套房屋共同做抵押向银行获取贷款600万元,办理了一个一般抵押权登记。甲与银行签订抵押权变更协议,约定A房屋担保600万元债权中的250万元,B房屋担保600万元债权中的350万元。现甲和银行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登记,想将原先的一个抵押权变更为两个抵押权,登记机构能否办理?案例二:乙用其名下的C、D两套房屋共同做抵押向银行获取贷款,办理了一般抵押权登记。
作者 徐映雪
出处 《资源导刊》 2023年第1期53-53,共1页 Resources Gui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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