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为缓解审判工作压力,各地法院通过多种方式扩充聘用人员队伍。其中,聘用制法官助理作为一项新的探索受到广泛关注,但该项工作尚未完成体系化、规范化、标准化的制度建设。福建省德化县人民法院在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县委政法委指导下,先行试点聘用制法官助理内部转任机制,本文根据该试点探索的“聘用制书记员与聘用制法官助理相互流转”的构想,从聘用制法官助理的概念特征、存在问题、内部选任的意义等方面进行梳理,并提出选任机制构建路径,以内部转任的形式为聘用制书记员未来发展探索新路子。
出处
《中国审判》
2022年第24期90-93,共4页
China Tri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