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太原市房产管理局、朔州市城市管理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运行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2年9月22日(此件公开发布)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运行办法(试行)第一条为推进和规范本省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工作,根据《关于深化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若干措施(试行)》和《山西省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物业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其他物业项目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