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9年1月1日我国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18)》(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要求承租资产负债入表并持续核算,且对于租赁的定义、租赁期等概念做出了进一步明确规定,对报表列示、递延所得税、利润、企业现金流等均有一定影响,在此影响下,相关行业评估、指标会发生变化,一些轻资产行业有可能变成重资产行业,对企业经营和纳税都会产生重大影响,本质上我国制定新租赁准则的目的在于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保持一致,但是从经营和税收的角度出发应从业务前端应对。
出处
《首席财务官》
2022年第18期133-135,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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