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三读制”与“三审制”都是立法审议程序问题。“三读制”是西方议会审议议案(主要是法案)的一种基本形式,最早起源于英国,后被美国、德国、加拿大、印度等国仿效。法国于大革命后的1791年,制定了第一部宪法,较为完善地规定了“三读制”,之后在西方国家逐步普及开来。“三读制”的“读”是“读会”的意思,三读即为读三次。西方国家审议法案时大多采用“三读制”。当然,也有一些国家采用“一读制”,如法国、西班牙、挪威等,采用“二读制”的国家有荷兰、希腊、波兰等。
出处
《人大研究》
2022年第11期28-29,共2页
People's Congress Study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