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实行的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同时选举产生并负责监督“一府一委两院”,这种制度安排既保证了人民整体拥有国家权力,又使各个国家机关都受到制约和监督。“一府一委两院”受人大监督,人大受人民群众监督,这既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原则,也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必然要求。实践中,人们对“一府一委两院”受人大监督了解得比较多,采取的方式方法比较灵活多样,取得的成效也比较明显,但对人大受人民群众监督了解得比较少,采取的方式相对单一,取得的成效不够明显。因此,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进一步探索创新,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重点应从以下两个方面健全完善途径、探索创新方式。
出处
《人大研究》
2022年第11期55-56,F0003,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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