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福州市地方立法,从速度上看稳步推进,从功能上看接地气,从内容上看切实管用。但是,福州市在挖掘地方立法特色上还相对不足,比如立法内容缺乏亮点、立法技术比较粗糙、立法体例不够精简、立法理念比较保守。因此,福州市必须结合地方本土优势、聚焦地方问题、转变立法思路、转化地方实践经验成果,以增强地方立法“地域性”“针对性”“小而精”“先行先试”的特色。
出处
《福州党校学报》
2022年第6期92-96,共5页
Journal of the Party School of Fuzhou
基金
中共福州市委党校、福州市行政学院、福州市社会主义学院2021年度资助项目“民法典助力乡村治理法治化问题研究——以福州市为例”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