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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拖延整改应急部门“两法衔接”除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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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不久前,高邮市一家企业长期“带病生产”,以资金困难为由,拒不整改重大事故隐患,最终高邮市应急管理局通过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成功迫使企业消除事故隐患。这也是江苏省首起因拒不执行涉及重大隐患的有关责令要求被提起公益诉讼的案件。
作者 杨钺
出处 《江苏安全生产》 2022年第12期38-39,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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