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土地经营权入股是解决“三农”问题、实现乡村振兴和促进我国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抓手。然而,受农民自身、行政组织、投资者等因素的综合制约,当前土地经营权入股中农民主体性作用的发挥面临着困境。这一现实遭遇使土地经营权入股受到争议,进而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对农民本身利益的损害。因此,有必要探析这一困境的本质及其原因,并对症下药地提出可能存在的解决路径,以期在土地经营权入股中充分发挥农民主体性作用,优化土地流转模式,真正激发农民在乡村建设中的内生性动力,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动能。
出处
《延边党校学报》
2022年第6期48-52,共5页
Journal of Yanbian Party Schoo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