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严查“吃公函”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中央八项规定颁布实施以来,公款吃喝等“舌尖上的腐败”得到有效整肃,“无函不接待”“无函不报销”等规定也让公务接待行为更加规范。然而,面对制度约束,有的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不牢、纪法观念不强,依然“吃心不改”,利用公务接待的机会,滥用公函搞违规吃喝。有的向外单位索要空白公函,需要时自行填写;有的先违规吃喝,后使用虚假公函报销入账;还有的搞“一函多餐”,一次公务接待安排多次用餐,超支的餐费再“削峰填谷”,挂到其他接待函下……
出处 《支部建设》 2022年第33期56-56,共1页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