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清政府在处理边疆问题的过程中,常常会有诸多利害关系的考量。在边疆官员的设置中,清政府往往会量地定缺,以缺选官,从而保证官员的合理任用以及对边地的有效管理。道光九年,陕甘总督杨遇春请求添设丹噶尔厅,为了符合定制,便提出裁撤漳县,但漳县知县仅是选缺,在为了使官缺情况不变的情况下,又将金县知县官缺考虑在内,进而保证这场改制的有序进行。不论是丹噶尔厅设置之前的行政变革,又或是道光九年清政府改设丹噶尔厅的抉择,均体现出了清政府“重边轻腹”的理政思想,边疆治理的重要性使得他们常常会放弃内地一些州县的利益。
出处
《档案》
2022年第10期37-44,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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