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市(地)、县(市)财政局,省直各预算单位,各政府采购供应商,各政府采购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为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提高政府采购文件的编制质量,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我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
出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公报》
2022年第19期31-39,共9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HeiLongjiang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