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充分发挥人大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作用,首先应明确宪法作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根本法律依据的规范价值,深刻理解人大制度作为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重要制度载体的宪法意涵,进而更好发挥其制度优势并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出处
《人大研究》
2023年第1期4-8,共5页
People's Congress Studying
基金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法治保障体系建设研究”[批准号22JZD017]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研究》[GD22TW03-01]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