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制定了共同富裕的阶段性目标,这是我国彻底解决贫困问题、彰显中国共产党的使命与追求、解决现阶段主要矛盾和破解城乡二元结构的必然要求。在共同富裕阶段性目标视域下,乡村振兴要遵循乡村发展是前提、农民富裕是目标、共建共享是手段、基层组织是保障的原则,同时要以新发展理念助力乡村振兴,强化乡村振兴的人才和技术支撑,完善以农民为中心的收入分配制度,健全城乡一体化公共服务制度体系,推动农民共同富裕如期实现。
出处
《农业经济》
北大核心
2022年第12期26-28,共3页
基金
锦州医科大学党建研究中心重点课题“中国共产党百年贫困治理问题研究”(2021JYDJ-ZD02)阶段性研究成果
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对人类文明发展的新贡献研究”(L21CZX004)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