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乡村是我国基本的治理单元,建立“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是实现乡村有效治理的基础性工作,也是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具体要求。当前,乡村治理面临着治理主体缺失、治理规则破碎、乡土文化断层等诸多梗阻,而“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的培育和建设,既是对过往单一治理手段的发展与超越,更是国家治理体系下沉乡土社会的精准靶向与实现机制。
出处
《农业经济》
北大核心
2022年第12期57-58,共2页
基金
社区社会组织协同治理基层社会矛盾的制度保障研究,项目编号:SHZLYB2002
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社会治理创新研究中心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