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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建、广东两起假烟案的查处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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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福建省莆田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林某雄经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香烟案经查,2018年年底,当事人及同案人周某、蔡某、黄某(均已刑事处罚)在没有国家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共同策划生产假冒注册商标的伪劣卷烟并约定出资分股。当事人作为股东占股10%,但未参与具体生产、销售环节。
出处 《中国品牌与防伪》 2023年第1期22-23,共2页 China Brand and Anti-counterfei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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