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上古时期,“乐”主要是作为一种降神的技艺而成为施行巫术的重要方式,而“礼”则指原始宗教仪式,它们主要作为实用技艺而存在,具有一定的艺教功能。五帝时期到殷周之际,礼乐的施教功能总体呈现出由艺教向德教转变的趋势,“礼”的概念逐渐明晰,并成为独立于“乐”的存在,二者共同从单纯的降神技艺向既服务于宗教活动又作用于社会规范、人伦秩序的教化准则转化。西周时期,伦理宗教的兴起使礼乐成为“德”的表现形式,礼乐的德教功能正式确立,但仍未完全脱离宗教活动。春秋战国时期,礼乐的德教功能进一步强化,并逐渐脱离宗教信仰而充满人文精神,礼乐成为儒家重要的艺教内容和德教工具,开始承担道德教化的社会功能。
作者
吕文明
李明阳
Lü Wenming;Li Mingyang
出处
《山东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11期69-75,共7页
Shandong Social Sciences
基金
山东省社科规划重大项目“齐鲁文化通览”(项目编号:21AWTJ02)
泰山学者专项经费资助课题“儒学与中国文艺的民族精神”(项目编号:tsqn201812037)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