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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尚书事”之“省”为“省读”之意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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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后汉书》卷四三《朱穆传》:“汉家旧典,置侍中、中常侍各一人,省尚书事,黄门侍郎一人,传发书奏,皆用姓族。自和熹太后以女主称制,不接公卿,乃以阉人为常侍,小黄门通命两宫。”李贤注:“省,览也。”(中华书局,1965年,页1472—1473)“事”指文书,周一良已有考证(《魏晋南北朝史札记》,中华书局,2007年,页456—461)。据此,“省尚书事”即阅览尚书所奏文书。但从当时制度看,“省”释作“省读”更为确切。
作者 熊昕童
出处 《中国典籍与文化》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4期69-69,共1页 Chinese Classics & Cul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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