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推进党建和业务融合发展,即以党建为魂、业务为核、队伍为本三方面相融合,是基层检察院坚持党绝对领导的必然要求。针对基层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中存在的重业务、轻党建,为民办实事质效不高、党员先锋意识需强化等问题,应在探索融合新机制,即围绕大局统筹谋划,聚焦履职攻坚克难,全面提升队伍素能的实践中,发挥党的组织优势,促进党组书记和检察长、支部书记和部门负责人、共产党员和检察干警三个“双重身份”的有机统一,不断积蓄党建引领检察业务的政治势能。
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22年第23期77-80,共4页
The Chinese Procurato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