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司法难题在于,流调的技术条件难以证明病毒传播因果关系的确定性。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之后,涉疫已决和未决案件该何去何从。2022年10月31日,法槌在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法院落下。两名大货车司机贺宏国.韩东被认定犯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一审分别获刑4年。绥中县法院审理查明:2022年1月22日,贺宏国和韩东驾驶大货车前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送货,1月25日返回绥中县。二人得知牡丹江市代管的绥芬河市暴发疫情后,未履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对去过绥芬河市的行程进行报备。
出处
《财新周刊》
2023年第2期22-30,共9页
Caixin Week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