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层“信息避责”是一些基层政府和基层干部出于避责需要,在向上呈报信息时采取一些策略性行为,致使上报信息失真的一种现象。“信息避责”呈现出选择性、粉饰性、掺水性、投机性、敷衍性五种基本类型。其既降低政府治理效能,危害民众利益,减损政府公信力,又挫伤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治理基层“信息避责”,可从德、能、制三个维度共同发力,让基层政府和基层干部既担得起责,也避不了责。
出处
《人民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3期52-55,共4页
People's Tribune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健全城乡基层治理体系研究”(项目编号:20ZDA080)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