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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违规兼职取酬行为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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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典型案例】刘某,中共党员,A省B市政府办公厅原副主任,长期负责B市政府对教育、医疗、卫生等领域的联系协调工作,后退居二线。2018年3月至2020年12月,刘某未经组织批准,分别在A省某保险公司及其子公司在B市设立的某医院任顾问,并领取报酬人民币166万余元。
作者 邱阳平
出处 《党风》 2022年第12期58-59,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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