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对年近七旬的夫妻,因不堪忍受居所附近公交场站的噪声,与运营方对簿公堂。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公布该案终审判决结果:运营方为居民住宅加装隔音窗,并支付补偿款。老人怒告公交运营商袁峥与钱旭明都出生于1954年,系夫妻,育有一子钱祥和一女钱芬。四人居住在北京市房山区青龙湖镇某号院(以下简称“案涉宅院”)。2017年8月29日起,北京通达客运公司某分公司(以下简称“通达分公司”)在青龙湖镇租地经营公交场站,该场站与案涉宅院相邻。
出处
《检察风云》
2023年第2期58-59,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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