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发展上能否顺势而为,能否借势而上,很多时候都与战略决策密不可分,也与地方近年乃至未来发展起伏密切相关。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以下简称“专项债”)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含经省级政府批准自办债券发行的计划单列市政府)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是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的重要举措,是近两年地方政府的重要金融工具。
出处
《施工企业管理》
2023年第1期55-58,共4页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