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取诸身,远取诸物”是古人从自的身及周围环境的变动来取象,从而表达其独特的隐喻思维。由此,传统书法艺术领域亦衍生出如“骨”“筋”“肉”等范畴。这一系列身体性的范畴不仅将艺术客体作为一个有机生命体,更是集中呈现出艺术内在的生命精神。“骨”于书法而言,是指通过执笔、运笔等方式及其相关的笔法、点画形态所呈现出的刚劲雄浑之力量美,使观者能够直接体悟书家关于“骨”的相关审美与生命精神。本文通过梳理书论中“骨”范畴的缘起及发展,对其中所蕴藏的美学内涵进行分析,并对“骨”范畴在书法艺术中的审美价值与意义作出新的审视及思考。
出处
《书法》
2022年第12期70-73,共4页
Calligraphy Magaz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