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周易正义》整合南北经说时,运用了“先儒”“诸儒”两个特定的概念。“先儒”多指称汉魏经注家,“诸儒”则多指称南北朝以后的义疏家。“先儒”的表达体现了《正义》对经学师承传统的追认,而“诸儒”的表达则彰显了《正义》在南北义疏之学中的解释权威。《正义》在采纳与批判“先儒”“诸儒”注疏的过程中,实际是将现实中南北学的分歧转化表达为一经内部注与疏的关系,在官修定说的语境下,协调了古今、南北,在时、空两个维度上架构起《正义》在经学史上的坐标与地位。
出处
《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6期50-63,162,163,共16页
Journal of Nanjing University(Philosoph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21CZW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