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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养老服务合同争议的三点建议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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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日前,笔者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旁听了一场涉老案例的庭审:2018年,黄大爷与某养老院签订《养老机构服务合同》,约定老人入住养老院双人间,标准为5800元/月,合同签订后,黄大爷交纳押金1万元并按月支付服务费。2021年,黄大爷在入住期间与其他老人产生了矛盾,养老院遂将其同住老人转出,并告知黄大爷此后要按照8320元/月的标准支付包间费。黄大爷对此安排不满。
作者 郑翔
出处 《中国社会工作》 2022年第35期36-36,共1页 China Social W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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