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我国刑事诉讼中存在个人信息保护问题,具有引入个人信息权的必要性。但此时个人信息权是作为刑事程序性(诉讼)权利出现的,其具有作为刑事程序性(诉讼)权利的正当性。作为刑事诉讼权利的个人信息权内核是程序利益,而刑事诉讼法对程序利益的调整为个人信息权作为刑事诉讼权利提供了可能性,并且经过正义原则的筛选披上了刑事诉讼规范的外衣,最终成为一项刑事诉讼权利,其定义为诉讼参与人针对其个人信息实施某种行为或要求国家机关做出或不做出某种行为的权利。
出处
《常州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2年第6期104-112,共9页
Journal of Changzhou Institute of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