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沈约以为“五色相宣,八音协畅,由于玄黄律吕,各适物宜。”(《宋书·谢灵运传论》)钟嵘也说过:“故诗有三义焉:一曰兴、二曰比、三曰赋。……宏斯三义,酌而用之,千之以风力,润之以丹采,使味之者无极,闻之者动心,是诗之至也。”(《诗品·总论》)看来,色彩之美作为诗歌的特质,很早就为人们所认识和运用。“诗圣”杜甫在色彩的运用上,色调的调配上,匠心独具,使他的作品显示出极高的魅力,臻于完美的艺术境界。这一点,近年来却少有人论及。本文拟就杜甫的草堂诗所表现的这一特色,作一些分析比较。
出处
《杜甫研究学刊》
1991年第2期67-70,共4页
Journal of Du fu Stu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