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28年6月,《大学院公报》刊发林文铮执笔的《国立艺术院组织大纲》,文章具有重要历史意义及文献价值。研究表明,《国立艺术院组织大纲》是国立艺术院纲领性文献,它的发布、实施与修正,标志着民国时期最高美术学府——国立艺术院教育体制渐趋完备,国立艺术院进入正常的教学与学术研究轨道。《国立艺术院组织大纲》内容及其修正,事实上反映了国立艺术院自筹备、创办到正式开学的建校探索历程,具有鲜明的大学院时期教育特征。
基金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项目“林文铮艺术教育思想与实践研究”(GD18XYS34)
2018年度广东省普通高校重点科研平台和科研项目“新师范背景下美术学师范专业课程优化研究——以嘉应学院为例”(2018WTSCX140)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