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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认定的“免”与“不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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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师范生教师资格认定经历了“自然认定”“统考认定”“部分免试认定”等几个阶段,目前政策支持扩大免试认定范围。对“免试”认定教师资格的理解,应立足时代要求、教育需求与教师教育大环境,从“免”与“不免”两方面考虑。不能“免”的,一是从教态度和教育情怀,二是教师表达力与教学品质,特别是具有教学情绪价值的教师表达意愿与语言文字输出能力。教师资格认定中“不免”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从内容上应体现“教师职业内涵”,也须具有形式上的“设计感”。教师资格应建立“再培”与“退出”机制。
作者 马丽娅
出处 《中国教师》 2023年第1期6-10,共5页 Teacher’s Journal
基金 南京师范大学2022年度教改研究课题“教师基础能力课程5E教学模式实践研究”(项目批准号2022NSDJG017)相关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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