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于国际民商事诉讼管辖权存在冲突、当事人在利益驱动下挑选法院以及标准必要专利领域国际司法合作的局限性,近年来该领域国际平行诉讼案件中禁诉令频发。域外国家法院发布禁诉令禁止当事人在我国法院提起诉讼或禁止申请执行我国法院的判决,不仅损害我国诉讼当事人的正当利益,而且间接地干扰我国司法主权。为应对域外国家宽泛管辖权产生的消极影响、顺应市场主体的客观需求、完善我国涉外民商事管辖权规则以及积极推动我国国内法域外适用,有必要构建符合我国立法精神与运行机制的禁诉令制度。该制度在我国已初步具备了理论渊源、法理依据、立法基础和实践经验,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建议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增设禁诉令规则条款,明确适用禁诉令时应保持谨慎谦抑原则,同时对适用的案件类型及违反禁诉令的惩罚措施等作出细化规定。
出处
《社会科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10期130-138,共9页
Social Scientist
基金
2019年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我国涉外民事审判中法官自由裁量权实证研究”(19AFX026)
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国际私法视域下中国法域外适用的制度构建研究”(20&ZD202)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20221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