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县组织法》是国民党执政前期有关县制的基本法律。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在施政方针上以孙中山的政治理念为根本原则,在国民党内则暂时形成了蒋介石与胡汉民合作的稳定局面,后者掌理立法院。在这种背景下,《县组织法》经历了制定、修正、出台辅助性法规三个主要阶段。《县组织法》及相关法规基本体现了孙中山的各项主张,推动了基层政治组织的现代化转型,成为改革县制、改善县政的行动指南。另一方面,该法又存在很多不足,以行政指导、监督自治的色彩颇为浓厚,县财政没有得到重视,相关施行计划脱离实际。《县组织法》的重要意义不仅体现在法律层面,更体现在政治层面,其制定和修正的过程体现了国民党政权在基层政治建设方面的愿景及为此进行的努力与调试,实质上反映出国民党在执政上受到三对关系的制约,即孙中山的政治理想与南京国民政府的施政抉择、党内权力分配与法律取向、制度设计与实际运作,它们紧密联系、相互影响,呈现为动态的过程,展示出民国政治的丰富面向和复杂纠葛。
出处
《北大法律评论》
2021年第1期202-229,共28页
Peking University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