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2020年12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长江保护法以后,我国便拉开了流域保护立法的大幕。长江保护法颁布后不到两年时间,2022年10月30日,黄河保护法也得以通过和公布。这两部流域保护法的制定,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的长江经济带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区域重大战略的关键举措,是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从适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适应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历史性转变的体系完善和制度革新,将为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促进资源合理高效利用、保障生态安全、保护传承弘扬江河文化、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和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提供可靠的法律保障。
出处
《民主与法制》
2023年第4期1-1,共1页
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