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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受批评后“坠楼”身亡,学校应否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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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少年幼稚无知,挫折面前起极端邹雪艳系某实验学校六年级6班学生。2021年5月21日,邹雪艳在学校上课期间因未按时完成作业,班主任肖秀宏当即在课堂上要求邹雪艳与其他未完成作业的学生一同站立,与完成作业的学生进行区分,并拍摄成照片发到班级微信群,同时要求邹雪艳写出书面检讨。当日下午放学后,邹雪艳由其父亲邹海斌接回,在家中写了一份检讨。5月24日(星期一)上午7时许,邹雪艳未到学校上课,而是在其居住的小区11层楼道迥,最后其从没有任何防护措施、也没有固定窗户的通风窗口处坠楼身亡。
作者 阿友
机构地区 辽宁
出处 《青少年与法》 2022年第6期34-36,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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