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由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联合提起的全国首例跨省域消费者权益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在重庆市第二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10月27日《工人日报》)这起公益诉讼案,川渝两地消保组织共同参与,而案件审理结果也同步适用于两地,开启了维权“并联模式”。作为跨省域消费者权益保护民事公益诉讼的全国“首案”,该案明确了消保组织异地提起或参与民事公益诉讼的权利,对于完善跨区域消费者权益保护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具有积极的探索、示范意义。
出处
《公诉人》
2022年第11期32-32,共1页
Prosecu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