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寓服务于评价,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国科火字[2022]67号)等政策文件,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依托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并将其转化为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中小企业。第三条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坚持统筹协调、企业自愿、服务引领、放管结合的原则,采取分级组织、分类评价、梯度培育、精准服务的工作模式。
出处
《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
2023年第2期25-27,共3页
Management & Technology of S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