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关于市场操纵行为的规制范式经历了系列变更,新《证券法》构建了对市场操纵行为类型界定进一步细化的规制范式。通过对2015—2021年证监会发布的117份生效行政处罚文书进行模块化解构编码发现,在我国监管实践中,市场操纵行为认定面临着主观意图和客观结果的争议,且在违法行为精准类化上亦存在问题。通过对该系列问题的制度归因分析,发现我国现有立法规定既未能清晰界定市场操纵行为概念外延,亦未能实现对市场操纵类型内核的有效界分。在明晰上述问题及制度成因的基础上,尝试在理论层面引入整体的要件分析框架和实证层面筛选类型的同时,明确类型构成要件,以此作为制度完善进路。
作者
汪青松
张汉成
Wang Qingsong;Zhang Hancheng
出处
《学术研究》
北大核心
2023年第2期73-79,共7页
Academic Research
基金
重庆市教委人文社科类研究项目“科技赋能金融创新的行为规制研究”(21SKJD030)
2021年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新证券法下操纵市场手段的类型化研究”(CYB21139)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