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绿色债券市场中的“洗绿”现象表现为发行方将依托绿色债券募集到的本该用于绿色项目的资金用于其他非绿色项目。“洗绿”现象严重影响我国绿色债券市场的良好发展,而通过法律途径来规制“洗绿”有利于我国绿色债券市场形成平稳健康的发展环境。尽管当前相关职能部门从整体上构建了绿色债券的法律规范体系,也有以《中国绿色债券原则》为首的行业自律规范作为补充,但依旧存在着监管统一协调机制、信息披露、资格审查等方面的制度短板。基于国外在绿色债券领域标准统一、强化信息披露与提高“洗绿”违法成本的实践经验,未来我国应进一步完善政府与社会在绿色债券领域的联动机制,逐步推行强制信息披露,并设立严格的法律责任制度。
作者
潘晓滨
刘尚文
Pan Xiaobin;Liu Shangwen
出处
《华北金融》
2023年第2期26-36,共11页
Huabei Finance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巴黎协定》下国家自主贡献遵约评估机制研究”的支持(项目编号:18CFX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