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生效实施,使我国未成年人监护人资格撤销制度迎来新发展。该制度适应社会变迁的需要,贯彻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国家责任原则。该制度的科学化、专业化增强。撤销未成年人监护人资格的预防机制和未成年人监护人资格被撤销后的配套措施也都得到完善。不过,未成年人监护人资格撤销制度还有一些不足。为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应在我国《民事诉讼法》特别程序一章中增设未成年人监护人资格撤销案件一节,进一步完善撤销未成年人监护人资格的预防机制和未成年人监护人资格被撤销后的配套措施。
作者
张红侠
王群
ZHANG Hongxia;WANG Qun
出处
《学理论》
2023年第1期89-92,共4页
Theory Research
基金
安徽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新时代家事审判改革的理念和路径研究”(SK2020A0978)
2020年度淮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教研项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民法、民事诉讼法原理与实务》课的融入研究”
2022年宿迁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专项课题“新时代大中小思政课一体化视域下大学生法治教育研究”(2022szzx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