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许多年来,由于受“左”的风气的影响,有三股迷雾在荀学界飘荡着:一部分学者认为,荀子是“性恶论者”;另一部分学者认为,荀子是“天人相分”论者;还有人认为,荀子应当归属法家。对于这三股迷雾,很有澄清的必要:荀子既承认“人性有恶”,也承认“人性有善”,与“性恶论”无涉;荀子既有见于天人之分,也有见于天人之合,不是“天人相分”论者。荀子接着孔子讲,强调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并重,非但不是法家,而且对“以儒治国”有重大贡献。
出处
《东岳论丛》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1期163-168,共6页
DongYue Tribu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