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司解散清算制度建构的必要性,肇因于在股东压迫、公司僵局等情形下,利害关系人之间的矛盾冲突已升级为一种结构性、系统性的僵化结构。此时,不仅公司内部运行及自我调整的一般机制已经失灵,常规情形下“就事论事”的纠纷解决机制也已经难敷其任。建构更加容易接近、规范、便捷、高效的解散清算制度,不仅是从结构上妥处相关利益矛盾和冲突,有效保护中小股东和利害关系人正当权益的现实需要,而且有利于倒逼利益各方就公司挽救和未来发展展开深度沟通,达成理性交易,从而促进公司治理,维护公共利益。公司法的修订应当从降低制度门槛、优化清算治理结构、促进利害关系人参与、强化司法审查监督等层面,提供更具系统性的制度供给。
作者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商事庭课题组
Commercial Division's Research Group of Shanghai High People's Court
出处
《法律适用》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1期60-75,共16页
Journal of Law Appli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