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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置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上设备器具的税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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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国家为了支持市场主体的发展,在企业固定资产折旧方面出台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今年,党中央、国务院又部署实施了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其中,财政部和税务总局于2022年3月2日联合印发的《关于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2号,以下简称12号公告)规定了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可以一次性将单位价值的100%或者50%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作者 李霄羽
出处 《注册税务师》 2023年第1期43-48,共6页 The Certified Tax Ag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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