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监察法》赋予监察机关进行技术调查的权限,其《实施条例》又对监察机关电子证据取证规则进行更为严格细致的规定。大数据背景下,纪委监委对电子证据的收集和认定成为打击职务犯罪的强有力武器。职务犯罪本身具备隐蔽性强、犯罪方法技术性强等特殊性,采取传统的取证方式难以证明犯罪事实的发生,因此大数据技术对于电子证据获取的研判就更加重要。经大数据筛查检查后的电子证据在法庭上经过质证环节能够作为法院裁判的依据,从而有效惩治职务犯罪中的被告人并且震慑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
出处
《社科纵横》
2022年第6期36-40,共5页
Social Sciences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