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康美药业虚假陈述案以独立董事未尽到勤勉义务为由,判罚独立董事对虚假陈述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引发人们对于独立董事勤勉义务标准的广泛关注。自2001年中国正式确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以来,独立董事勤勉义务相关内容一直未在法律制度中具体化,进而导致实践中独立董事勤勉义务缺乏明确标准。在理论层面比较分析独立董事勤勉义务有关标准后,根据中国独立董事特有情况进行标准选择和细化,在制度层面调整独立董事法律定位,构建独立董事勤勉义务标准并完善司法衔接,尝试为中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勤勉义务标准提供解决方案。
出处
《社科纵横》
2022年第6期45-51,共7页
Social Sciences Review
基金
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我国区域营商环境协调发展的法治化路径研究”(20CFX048)
甘肃省教育科技创新项目“优化营商环境视野下我国公司交叉持股法律规制研究”(2021CXZX-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