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市场监管总局将“风险管理”思维为核心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引人到市场监管体系中,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以风险信息采集为基础、风险监测为手段、风险评估为支撑、风险控制为目的的工作体系,以达到“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的目标。风险监控开展以来,从保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消费者权益等方面取得不小成效,但还需要再接再厉。那么,如何实现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早”监管,把握“早发现、早处置”呢?
出处
《中国质量监管》
2023年第1期80-83,共4页
China Quality Supervi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