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为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所做的不解努力。5月31日,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海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规定》《海南省法律援助规定》,表决通过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海南省自然保护区条例》《海南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海南省沿海防护林建设与保护规定》《海南省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规定》《海南经济特区换地权益书管理办法》《海南省土地权属确定与争议处理条例》6件法规的决定,表决通过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的决定。